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2-12-01 17:53:10
网友您好:经查,诉求人居住的中宏新天地小区,为中央空调供暖。之前一直由物业公司管理收费并提供供暖服务。2021年,因业主不满物业公司提出的供暖价格,拒绝缴纳暖气费。后经协调,部分业主先缴纳了供暖费用,物业公司才开始供暖,后来物业公司称电力成本等上涨,私自缩短供暖周期,造成业主极大不满。之后,关于该小区供暖问题,多次协商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目前,业主委员会商议决定,小区供暖业主与物业公司脱钩,由业主代表招募第三方公司负责供暖问题。但由于疫情等原因,该项工作进展缓慢。
关于限制业主建电费问题,因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矛盾较大,造成许多业主不愿意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为促使业主缴纳物业费,规定业主充电费一次只能充20元。后经乡村干部协调,物业公司同意业主一次可充电费100元,物业费等问题仍在协调之中。
城郊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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