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国家政府工作人员,你们好!
我叫贾江伟,和我的老婆李亚亚是富士康一名派遣员工,因派遣工期已到,自10月31日我俩从郑州富士康返回老家,已提前向新安县政府防疫部门报备,听从政府防疫指挥和安排,我在新安县土古洞隔离点隔离自10月31日到11月11日共计12天,老婆李亚亚在新安县方舱医院自10月31日到11月21日,共计22天,期间一直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我们俩分别在11月11日,11月21日隔离结束当天,村里通知让缴纳900元隔离费用,我认为很不合理,明明国家规定隔离免费,洛阳市政府发的文件也明文规定,提前报备,隔离期间费用免费,为什么要收费!还说是优惠后的费用!而且不交这900元,就不给我们结束隔离!早上通知结束隔离让收拾,交钱的中午就解除隔离走了,不交钱的午饭也不给送,也不给解除隔离,如此强盗行为,是一个村干部,乡政府,县政府做出来的吗?
请求上级彻查,归还【强盗】强收我们的钱!
下面是国务院客户端地方防疫政策里面,洛阳市政府发的防疫政策文件原文,分别是10月28日,11月11日发送
以下为明文规定提前报备免费
有市域外旅居史的来(返)洛人员,应通过“支付宝”“豫事办”“来(返)豫报备”“社区报备”提前向目的地村(社区)和单位报备,抵洛后未报备的,应于24小时内进行补录报备。入洛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洛后24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之后48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提前报备人员需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措施的,免除集中隔离费用。有省域外旅居史的来(返)洛人员,配合落实“落地即检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2-11-24 21:35:48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卫健委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县疫情指挥部统一按照洛阳市要求落实,请您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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