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21年5月在瀍河建业贰号城邦买的车位,一个车位10万,当时还是贷款买的,利率4.5。今年(2022年)4月份中旬售楼部工作人员跟我说我的车位有问题让我去协商,我到了之后,发现我的车位后面是人防通道,这个地方根本就没法停车。既然没法停车还出售车位给我,属于欺骗消费者。
我就是个老百姓,当时也不懂,置业顾问跟我说,车位可以退也可以换,但是剩的车位离我的单元门太远了,并且不好停车,跟我原来选的车位毫无可比性,所以我选择退车位,让售楼部尽快办退款。
直到2022年11月,我一问才知道,售楼部这边一直在故意拖延时间,11月份中旬才把我的退款资料邮寄到他们公司,我多次给建业公司客服,包括某些领导打电话催促,也没有结果,我这边还一直得还着贷款。
本身车位就是贷款买的,现在退车位并非我的责任,反而拖欠车位款,而我却一直承担着每月的还款,这是不是欺负老百姓吗?我白白多掏了一年多的利息,谁来负责,现在给建业打电话,就一句话让我等。
开发商恶意拖欠车位款,每个月我还要还800多元,加之疫情影响,每个月根本没有收入,希望有关部门尽快督促解决。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2-11-29 17:01:16
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负责人联系沟通此事,并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办理退款事宜。经了解,目前工作人员正在封控当中,待解封后到项目售楼部找张经理协商解决此事。若双方协商不一致,您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在平等、自愿、遵循公平的原则上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若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时,双方应依据双方的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诉求人可依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未尽事项可以体现在补充协议里,在双方认同合同条款后再行签订。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362618、63206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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