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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转公政策对于缴存职工来说是个惠民好事儿,非常感激政府为民着想。。可是商转公政策解读中对于二手房的附加条款过于苛刻,政策解读中明确规定:"购买二手住房,贷款年限为30年减去房屋建成年份数,但不得超过20年"这么一来公积金贷款审批年限和金额大幅下降,本来可以贷款29年43万,现在最多贷14年25万左右。。对于购买二手房的职工来说如同泼了一盆冷水,欲哭无泪,,如果还清了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那差额部分岂不是要压垮缴存职工?商转公的初衷不是为了缓解职工生活压力吗?为什么要在政策解读中加上这么苛刻的限制条款呢?能不能请政府适当放宽二手房的贷款年限呢,或者支持商转组合贷款?
贷款 商转 职工 年限 公积金 二手房 解读 缴存 政策 条款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11-21 14:18:54
尊敬的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注。为防范贷款风险,自2004年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就对二手房最长贷款期限(20年)和预售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最长贷款期限(30年)实行差异化贷款政策,2008年、2012年、2020年贷款管理办法历经三次修订,该差异化贷款政策至今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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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 2022-11-20 12:43:48 【河南省郑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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