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11-19 16:19:28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洛阳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洛管委会〔2022〕2 号):本办法所称的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是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含异地缴存职工),向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将尚未结清且已办妥房屋所有权证的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
以贷冲贷办理流程: 1.借款人申请。借款人(含配偶)提出商转公申请,并如实 提交如下资料: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还款银行卡(I 类 储蓄卡)、个人信用报告(详细版)、《商业性个人住房借款抵押合同》、《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近一年的还款明细(还款不足一年的,提供近期所有还款明细)。2.受理、审核、审批。中心按照要求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查、审核、审批。审批通过的,签订借款合同。审批不通过的,退回申请并告知不通过的原因。3.签订借款抵押合同。4.办理顺位抵押登记手续。 5.发放贷款。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中心与借款申请人、银行提前约定放款日,约定日当天将贷款发放至银行账户。6.结清商贷。贷款发放当日银行和借款人共同将贷款发放资金和自筹差额资金办理结清商贷。7.注销抵押。原商贷结清后 5 个工作日内,借款人和银行应办结抵押注销手续,并将结果报送中心。
我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异地缴存职工除还需要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缴存地的房屋查询结果(以家庭为单位)外,其他资料同我市缴存职工一致,具体资料请登录中心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看了解。如线上下载的相关材料(电子章)真实、清晰、有效中心可进行受理。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