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1月贷款购买建业定鼎府六期项目,销售人员承诺房款都进监管账户。但是跟银行查询发现贷款并未直接进入监管账户, 请问开发商和银行这样联手是否属于违规操作?
目前监管账户资金寥寥无几,工地进度几乎停滞,项目面临严重烂尾风险,希望政府能够落实保交楼,稳民生的国家政策,追回监管资金!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2-11-29 16:16:07
尊敬的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建业定鼎府”项目问题,我中心高度重视,现我中心已联合老城区政府、开发企业负责人、业主代表,近期将在该项目召开协调会,因疫情原因具体时间暂未确定,会议时间正在与业主代表协商中,将尽快召开。
关于您反映的资金监管问题,我中心已要求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要求进行管理,并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开发企业申请使用监管资金。
温馨提醒:根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开发企业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将监管银行及监管账户明确告知承购人,并有义务协助承购人或贷款银行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印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并在售楼部现场进行公示。购房者应直接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内。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要求开发企业及时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防止“一房多售”。购房人可通过住房中心政务网站,或扫购房合同上的二维码,查看备案情况。
购房人申请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时,抵押合同约定的按揭贷款发放帐号应与购房人购买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预售资金监管帐户保持一致。各按揭贷款银行发放房款时应严格按照《监管办法》规定,将按揭贷款直接划入指定的监管账户。
我中心将持续关注该项目进展情况,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206063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