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冠心病支架置入患者,职工医保,刚刚办理了洛阳市慢性病特殊门诊,门诊地点是河科大一附院,被告知每月不高于400元药费可以报销。
我到医院门诊开药,却被告之,我的病需要的某几种常用药,医院竟然没有,让患者自己外面买,例如降胆固醇的依折麦布、治疗心绞痛和降血压的硝苯地平缓释片等,这些都是常见药,价格也就50元以内,原因好像说没在洛阳市集采目录内,所以医院就没有进货,自然就不能给我们开药。
请问,本来这么好的惠民政策,结果实际执行中却让老百姓得不到实惠,请有关部门给解决!
请注意,我的药单总额即使加上这几种没有的药,也没有超过400元。
另外,慢性病门诊开药,规定说是每月只能开一次药方,一次开一个月的药量。这个规定明显不合理,有时这个月内,可能根据化验结果,医生需要调整用药。建议不应该规定每月只能开一次药方,只要本月内不超400元就行了。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2-11-28 18:13:11
我市门诊慢特病用药由责任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处方,如就诊医疗机构不能满足需求,可到市民之家医保窗口申请变更就诊定点医药机构。你反馈的医院药品供应不足问题,我们将转发相关职能部门核实处理。我市门诊慢特病自2022年1月起,对于病情稳定的患者,可由责任医师根据病情开具长处方,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直接结算,你反馈的按月开具处方问题建议和责任医师或医院医保办沟通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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