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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金融公司车务,抵押委托书上要求金融公司负责人跟实际办理人不能是同一个,这个要求合理吗。我是金融公司的负责人,也是办理人,知道业务的确实性,这个要求不合理
金融公司 办理 委托书 要求 负责人 抵押 不合理 车务 确实性 合理
回复部门:金融工作局 2022-11-17 22:03:09
您好,您反映的是为车辆抵押登记问题,不在我局职权管理范围,建议您向公安部门反映。 感谢您对金融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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