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6个月房租。我是个体经营户,所在门面属于西工区健康西路洛阳市干休所的门面,去问了没有说给任何减免,政府下达的都无法落实到实地吗,这个要去找谁说
回复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11-09 16:12:20
您好!您通过百姓呼声提出的问题已收悉。您租赁的该处门面房不是我局经营管理的房产,不在我局房租减免、减半范围。感谢您对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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