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2-10-29 08:28:43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了解如下:2022年7月30日,您开始通过热线平台反映“4月份向县社保中心申请特殊工种退休,县社保中心称要求提供原始材料,但厂里提供不了原始材料导致其迟迟不能审批通过”,科工局立即安排人员与您本人取得联系,并会同您妻子于8月2日一同到美迪雅瓷业有限公司协调处理。美迪雅公司称2022年6月22日在送审下半年特殊工种退休工资表时,已把您的工资表原件送到市人社局进行审核,为达到您的诉求目的,美迪雅公司再次向您妻子复印了每年一个月(1990年至1999年)共十年的工资表并加盖公章,并告知公司已提供了目前所能提供的原始资料,并表示如果以后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手续的一定尽力予以配合。后您又多次反映该问题。经了解,由于原卫陶厂的原始工资表中并无表明其特殊工种,因此市人社局以原始资料不明确为由不予审批。科工局也多次协调美迪雅公司,美迪雅公司也表示原卫陶厂从建厂一直沿用的工资表显示车间名称、用工性质、发哪年哪月工资、姓名及工资额,不显示工种。如果需要的话可以配合出具特殊工种证明,但人社局表示只认原始工资表,对新出具的任何证明均不予认可。9月24日,您再次通过诉热线平台,诉求澄清其提走档案时间和烧成一车间名称问题,对此,10月13日上午工作人员再次陪同您妻子到美迪雅公司协调查询,并由美迪雅公司出具证明交于您妻子,经与您电话沟通表示满意后才离开。另档案提走时间问题,其档案是2022年4月8日自己提走至人事代理,接到网件和回复网件时间均为8月份,中间间隔了4个月,结合美迪雅公司负责人意见,回复档案早已提走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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