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繁华城业主,我们小区交付三年,我们仍有几栋楼使用的临时用电,中间业主们都一直在催,但是直到今年6月21日是洛阳市刚入夏最热的时候,晚上9点多我在家洗着澡临电几栋楼停电了,由于我五月份生完孩子,刚出月子,停电时我一身泡沫,没办法冲了个凉水澡。还有业主家里饭都没做好,我们家住的比较高,母亲带着四岁孩子在楼下,家里还有个骨折不会动的老人下不去楼。听说周边酒店当晚也都住满了,我们家没办法,那么热天老人带着孩子爬楼梯爬了快30层回来的,晚上高温下将就睡了一晚上,孩子们热醒几次也是光哭。这件事发生后由于业主们强烈不满,开发公司才开始着手正式电的事,八月份叫我们去物业跟电业局签了合同,当时就说很快就要解决。我当时给物业说的很清楚啥时候正式电送上啥时候给交电费,在此期间我物业费交付了一年到次年6月底到期,并不拖欠物业的物业费。可是到现在十月中下旬了,仍然没有解决,中间物业打电话说要是不交电费会停电。10月18日下午两点给我家停电了,我告知物业我自己一个人带两个孩子大的才四岁小的四五个月,要吃奶粉能不能先来电,回复不行,非要电费交了才能通电,还告知我开发商临电跟他们没关系,电费是他们垫付的,我又沟通,物业费我提前交了,挪半年物业费出来转电费要是还不够我交,物业费我一个月一交,现在疫情我不上班,孩子爸爸在外地,孩子还要吃奶粉,需要热水。被告知物业费是物业费电费是电费不能挪,财务做过帐变不了。物业人员看到我家两个孩子在家依旧给我停电并告知不交电费就是不能通电。最后没办法第二天上午我用信用卡交了电费。物业跟开发商实际都是一家的,法人也在开发公司内有职务。为什么一到事情就能推的一干二净。他们违规违法只是责令尽快办理,我们提出要求就是不合理?同时疫情期间大家生活收入都会受影响,特殊情况为什么物业就不能特殊处理,哪怕不欠他钱既然电费也是他物业在出为什么就不能物业费转电费通融一下,考虑下实际情况?家里两个孩子的情况下仍然停电这么没人性的做法不触犯法律但是有悖人伦。希望政府督促下,第一尽快通正式电,第二,督促物业公司端正态度,承担企业最起码的社会责任感,不要一味只追求利益丧失人性,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2-10-21 16:38:1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了解,该诉求人半年未缴纳电费,及时足额缴纳电费是业主应尽的义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