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2-10-18 15:35:2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孟津分局高度重视,迅速进行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经调查,中央花园小区位于孟津区桂花大道东段南侧,2011年河南林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挂牌出让方式取得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11年8月申请办理了孟国用(2011)第04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总面积58685.6平方米,其中道路控制面积为11987.6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为46698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城镇居住用地(商住综合用地)。目前,8号楼开发商尚未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业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及第二十四条“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之规定,前期需由开发商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核实意见》、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等要件到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办理每栋楼的房地一体登记后,业主可与开发商共同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票据、身份证明材料等要件申请办理分户《不动产权证书》。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