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伊滨区碧桂园二期人防车位违法销售,在人防车位没有备案及取得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的情况下违法销售车位使用权,违反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及洛阳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经多次反映,伊滨区政府部门人防办及住建部门介入并多次协调,拒不改正。谁是洛阳伊滨区碧桂园的保护伞,为什么这种违规行为没有处罚也没有制止呢? [查看详情+]
按照人防相关法律规定社会投资建设的人防工程平时收益归投资者所有,诉求人与伊滨区碧桂园项目签订的属于预售的使用权合同,人防相关法律没有明确禁止,故我办无权终止其合同的履行。
洛阳市伊滨区碧桂园项目二期人防车位,没有备案,没有取得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没有办理预售等相关资料,没有正式取得使用权,就可以私自转让所有权吗?虽然是预售,难道就不需要任何手续吗?
回复部门:人防办 2022-10-14 09:32:57
按照人防相关法律规定社会投资建设的人防工程平时收益归投资者所有,诉求人与伊滨区碧桂园项目签订的属于预售的使用权合同,人防相关法律没有明确禁止,故我办无权终止其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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