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购房政策,明确来洛人才购房可享受补贴,本人配偶(已通过青年人才认证)完全符合补贴政策,但我们买房并没有发放补贴。 理由是,我们买房(房子为婚后所买)没有写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配偶的名字,只写了本人的名字。经电话咨询,提供结婚证和符合条件人签名的贷款合同也无法申请。本人认为此项要求不合理,建议修改。另我在网上看了相关的政策,政策上并没有要求购房合同必须体现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的名字。 就业方面,本人因为个人原因毕业证原件丢失,本人在个人就业投递简历时,相关单位因为本人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为由,拒收本人简历,本人也表示如果我提供的学讯网学历证明有假本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依然拒收简历。 [查看详情+]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人才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已收悉,下一步我们将做好政策优化工作。
政策优化以后,我们购房补贴或者租房补贴均无法申请
1,购房补贴无法申请,理由是我们的购房合同上没有申请人的名字
2,租房补贴无法申请,理由是同时申请人配偶在洛阳有自由住房(2020年10月以申请人配偶的名字购买期房)
政策优化还是限制,需要人才还是不需要,诚意?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22-09-29 08:53:27
网友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不属于税务部门职责范围,建议您咨询相关部门。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如果您还有其他涉税问题,欢迎您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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