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2-09-27 11:07:0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古城管理委员会进行办理。经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要求,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修缮需编制方案经相应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河南府文庙、安国寺、城隍庙等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保护修缮及利用需经国家文物局审批。目前洛阳古城保护与整治中远期计划开展项目已经把周南驿特色驿站文化展示区项目、安国寺周边环境整治项目、河南府城隍庙保护修缮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河南府文庙周边环境整治项目纳入其中。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古城保护与整治项目计划整体推进,对古城历史遗迹进行修缮和利用,增强洛阳对外吸引力。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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