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领导,选择性契税退税还是针对一些应缴未缴的人,让我们这些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积极缴税的人如何自持,这是误导老百姓以后对待国家政策,能等就等,能拖就拖,不利于国家政策的执行。希望领导能认真研判下契税退税对象的事,应退尽退,还利于民,造福百姓。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十二条:“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如果您还有其他涉税问题,欢迎您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领导,我问得是契税退税政策的对象的合理性问题,你回复的风牛马不相及啊,不在一个频道啊
期待领导和主管部门再次研判及更正合理的适合正当契税退税人群的问题反应。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22-09-28 10:36:47
网友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十二条:“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如果您还有其他涉税问题,欢迎您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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