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建议] 在契税补贴宣传期间缴纳契税能否给予补贴

    9月14日,洛阳出台契税补贴新政,感谢政府出台这样的好政策,听闻此事后立即安排家人于9月18日通过洛快办完成契税缴纳,在了解补贴申请过的过程中才发现,该政策9月20日才开始实行,由于本人出差在外、对政策的掌握不详尽等原因,导致上述事情的发生。对于本人在9月18日缴纳契税,财政局可否也认定符合政策给予补贴,此事也是符合文件精神和初衷的,只是不清楚改政策还预留了宣传期,区别于以往文件的立即实行。经向税务部门了解契税一旦缴纳不可再退,希望财政局能给予补贴,在此深表感谢。

    one168 2022-09-23 评论3 浏览8469 编号 20220923103646592 [财政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财政局 2022-09-23 16:55:13

网友您好,对于您的情况我们深表理解!但根据《关于洛阳市部分城市区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的政策规定:“在2022年9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缴纳契税的(具体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填发日期为准),可认定为本次符合申领范围的对象。”根据契税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依据此规定,如果纳税人申请退还契税,应提供权属转移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相关证明资料,经税务部门审核无误后,可以退还已缴纳的税款。请谅解配合!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以后洛阳财政税务部门再有什么交钱的事,坚决拖拉,绝不积极主动拥护。

    +1 +1 回复

  • 告诉你不要太积极

    +1 +1 回复

  • 太积极也不好啊

    +1 +1 回复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