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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 在契税补贴宣传期间缴纳契税能否给予补贴

    9月14日,洛阳出台契税补贴新政,感谢政府出台这样的好政策,听闻此事后立即安排家人于9月18日通过洛快办完成契税缴纳,在了解补贴申请过的过程中才发现,该政策9月20日才开始实行,由于本人出差在外、对政策的掌握不详尽等原因,导致上述事情的发生。对于本人在9月18日缴纳契税,财政局可否也认定符合政策给予补贴,此事也是符合文件精神和初衷的,只是不清楚改政策还预留了宣传期,区别于以往文件的立即实行。经向税务部门了解契税一旦缴纳不可再退,希望财政局能给予补贴,在此深表感谢。

    one168 2022-09-23 评论3 浏览8467 编号 20220923103646592 [财政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财政局 2022-09-23 16:55:13

网友您好,对于您的情况我们深表理解!但根据《关于洛阳市部分城市区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的政策规定:“在2022年9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缴纳契税的(具体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填发日期为准),可认定为本次符合申领范围的对象。”根据契税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依据此规定,如果纳税人申请退还契税,应提供权属转移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相关证明资料,经税务部门审核无误后,可以退还已缴纳的税款。请谅解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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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后洛阳财政税务部门再有什么交钱的事,坚决拖拉,绝不积极主动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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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告诉你不要太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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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积极也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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