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都路御博路口西南底商,抄表员发现8月份水费异常,水表在店外水井内,管道漏水用水量达到1000余吨,由于水表处于水井下方,每月都有水务公司抄表员查收,商家也看不到井内情况,也不是店内管道漏水,和物业及抄表员沟通后两方都说不是自己问题,疫情期间饭店经营不易,入不敷出,额外多出的6000余元水费着实憋屈,忘领导给予解决。
回复部门:水务集团 2022-09-15 15:46:22
客户您好:
关注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们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落实。经落实,9月初抄表员在日常巡视时发现该商铺水量异常,经查,为表后内部管道出现漏水现象,随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您取得联系并帮其止水。表后供水设施由所在小区的开发商(增凯房地产)铺设,我公司仅碰通至表井内,根据《洛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城市供水企业和用户对供水设施的管理权限原则上以总表为界,总表及总表以外由城市供水企业管理,总表以内由用户管理。”因此,水表表后设施属客户维护管理范围,表后漏水产生的水费应由客户承担。水费问题,我公司工作人员正在与您积极协商中。已与您联系反馈上述情况,感谢您的认可和理解。如您今后在供水方面有疑问,请及时拨打24小时供水热线9610001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