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于2022年8月8号提交了,关于洛阳市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以吳某某为首非法集资犯罪团伙一案,西工分局经侦大队两位警官严重违纪违法办案一事,我们提交了三份举报材料至今没收到信访受理通知书。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您可到西工分局信访室了解具体情况。
2016年发生的事情,报案件已经多年了,2021年4月15号,我们就在西工公安分局信访大厅,提交过了一份举报材料,一年多时间杳无音信,所以2022年8月8号,我们又到信访大厅问那份材料的回复意见,信访大厅的民警告诉我们,找不到那份材料,这属于什么责任?什么问题?请给予回复,2022年8月8号当天我们又提交了同2021年4月15号同样的一份材料,同时我们又增加了两份材料不同内容的两份材料,按照分局信访大厅墙上信访的规定,应在15天之内给予信访书面受理通知书,这也是我们国家的信访纪律和规定,他们可以任意不遵守,任意违反,是什么问题?这样的工作态度我们再去找100次,又有何用呢?信访的监督电话形同摆设,打也打不通信访大厅的电话更打不通,当面都能解决不了,打电话更不能解决了,普通老百姓办事比登天还难,这么简单明显的错误,还要怎么去问呢?请求市公安局按照国家的信访纪律规章制度查处。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2-09-19 18: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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