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2-09-08 16:07:51
尊敬的网友:
您好!网友反映的财政局家属院17号楼是我公司的总表用户,根据城镇供水管理办法规定:“连续半月不缴纳水费的,供水单位可暂停供水”,该家属楼自2021年12月拖欠水费至今,期间因考虑到疫情等原因,我公司并未停止供水,2022年3次向该家属楼下发停水通知,经多次催缴,仍未缴纳,于9月6日对家属楼暂停供水,后经协调,家属楼管理人员承诺在9月15日之前缴清其拖欠的水费,我公司工作人员已先行恢复供水。 网友反应的改造问题,由于家属楼内部供水管网及设施由家属楼自行安装管理维护,如需由我公司进行改造,可由家属楼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全体住户签字,经我公司技术科现场勘察,确认符合改造条件后,方可进入改造程序。 感谢您对供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可拨打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67912385。 孟津汇兴水务有限公司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