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有双溪布洛1、2期业主发表的关于周边停车场的诉求,古城办给予了认真、及时的回复,我感到大家有希望了,在与业主的交流中,我发现很多人都认为,这个停车场建设的初衷就是想经济利益最大化,而不是服务业主利益最大化。由于原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制定的限制政策,现在很多业主的车都进不来,没办法只能停到体育场或周边小区广场的角角落落,给居民生活造成了极大不便。
古城办领导既然也认为原业委会建停车场未严格按程序(未经小区三分之二业主表决同意)是违规的,我想之前网友说的很对,那么在法制社会的当下,对违规的行为我们是不是应该立即叫停?总不能一直就这么放任违规的事实来损害业主的利益吧!!这也与之后成立新业委会,重新制定车场管理方案不冲突吧??
作为政府领导就应该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实行零容忍才对,先停止违规行为,再公布解决问题的时间表,这样才能树立政府施政为民的良好形象,而不是让群众一再的等,一再的受到侵害。
请及时响应群众的呼声,谢谢!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2-09-05 09:36:17
网友您好:
经了解,为规范管理小区外围停车秩序,由该小区原业委会与小区物业公司协商建立该停车场,目前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已集体辞职,我办将按照小区大多数业主意愿,重新组建小区业委会,明确责任主体并监督其依法履职,指导其科学、合理制定该停车场的管理制度、收费标准等,方便业主停车。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洛龙区古城办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