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都王城里自有车位装的充电桩计划给新能源汽车充电,物业声称一度电一块二,外面充电桩优惠时段便宜的6毛钱,自有车位充电桩充电这么贵比外面充电费贵那么多?转供电就可以随意定价了吗?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2-09-02 10:36:1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经核查:1、根据《洛阳市电动车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市发改委负责规范充电价格管理,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用户收取电费和服务费两项费用。其中电费严格执行河南省发改委目录电价,涉及转供电的经营企业不允许在电费上进行加价。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原则上不超过《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直流(即快充)0.80元/千瓦时,交流(即慢充)0.70元/千瓦时。即两项费用合起来在1.5-1.6元/千瓦时;2、王城里项目供电性质为转供电,无法实现峰谷调节,所以按统一价格定价,现车位充电桩收费标准定价1.2元/度,同时参考周边小区价格,充电收费处于常规标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金谷园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