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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九都新村私自收取停车费

    投诉九都新村在没有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收取停车费!西工区某部门既然回复可以!民法典明确规定,小区内部公共区域归全体业主所有!公共区域规划停车位收费必须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无业主委员会情况下必须三分之二业主签字同意!并且公示三天!按西工区某部门回复的物业公示就可以收费了?在收费资格都没有的情况下定价就可以收费了?他有什么权利没有得到居民同意情况下私自把业主的地方用来给他物业床收?哪天规定的!请回复的部门公示一下!如果没有!这样回复的部门负责人为什么要这样回复?是和物业有特殊关系?

    lyd_NNN3937700u 2022-08-26 评论0 浏览1384 编号 20220826093309128 [西工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2-08-31 08:25:3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与该院物业联系,其负责人告知:本院是洛玻集团安置房,不是纯商业小区,与洛玻集团签订的三供一业协议有车辆占位费这一项,每月0.36元的物业费是顾不住人工成本的。该小区是老旧小区,基础设施不齐,停放车辆的地方不足,经常出现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自小区公布车辆管理办法后,征求了小区业主的需求和建议,形成现行车辆管理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个别居民不理解,今后物业会在工作中加强管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凯旋东路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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