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日,我家两个孩子在黄金时代(东方金典店),报名了游泳学习班,学习班费用980元,游泳馆承诺12节课包教会,一位程姓教练进行辅导。我家老大孩子学会了,小儿子可能因为年龄较小(七岁),12节课后没有学会。程教练说让小儿子再去学几节课,第二天我们去上课就发生了让人特别愤怒的事情。
8月14日晚上,未上课前程教练就说;“我这期教了十个孩子9个孩子都学会了,就你家孩子不会”,情绪明显不太好。等到孩子上至晚上快结束时,程教练拉着孩子到深水区双手禁锢孩子将其举起,随即按入水中,在举起在按入水中,并一直重复该动作十几下,同时非常大声的在吼孩子,孩子在此期间出现双手挥舞及惊慌的动作,并语言提示教练“不要”。孩子爷爷发现后,立马制止了他。教练当时狡辩说,这是正常的教学模式(难道教练不知道人在惊慌时容易呛水?),我们非常生气,叫来了他们的曹经理,并经过长时间交涉才看到了当时的视频回放,看过视频之后,曹经理批评程教练情绪过激、教学方式过激!随即程教练才给我们道歉。
在协商解决问题时,游泳班只同意继续安排孩子学习。我们认为游泳馆教练存在故意虐待孩子的行为,教学粗暴,并管理混乱,不敢继续在此学习,遂提出退款要求。游泳馆不同意,我们随即报警,警察了解事情经过后,认为并没有给孩子造成实质性伤害,无法立案,并且我们要求的退款属于经济纠纷,建议协商解决。再次协商后我们和游泳班未达成一致意见。警察看我们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就建议通过 “12315”或者教体局进行投诉。第二天我们先联系了“12315”,回复让我们找教体局反映,然后我们联系了教体局,教体局给的回复是等第二天回复我们,隔天教体局给我们的回复是,他们对于黄金时代(东方金典店),在此事件中只有批评教育的权利,无法对游泳馆进行行政管理。
截至目前,我们未收到任何政府部门或游泳馆的回复。在此我想请问:难道没有任何政府职能部门对这一家店有管理权限吗?难道只有孩子出现呛水、休克、死亡?造成了不可逆的伤害之后,我们的人民警察才可以管理吗?孩子受到惊吓,晚上回家做梦惊醒,说我不去游泳!难道精神上的伤害就不叫伤害了吗?人民警察管不了,教体局只能教育指导!难道就没有任何部门能作出停业整顿或别的行政管理的处理吗?现在我们认为游泳馆就是抓找了政府部门管理的漏洞(或者叫不作为),才这样放纵大胆!游泳馆店大欺客,难道我们老百姓受到了伤害,受到了欺负,政府部门就没有一个管吗?提请相关部门看到后能够为老百姓伸张正义,作出妥善处理。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2-08-22 10:46:29
网友您好:
经我局工作人员了解,教学过程中不存在虐待学生行为。与双方多次沟通,进行调解,但始终无法达成共识。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洛龙区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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