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房屋的商铺,转租方加价部分的租金不减免是否合理
回复部门:城投集团 2022-08-10 15:09:37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公司工作的关注。针对您投诉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按照洛阳市国资委下发的洛国资〔2022〕43号文件,第一大项、第(二)条要求:“间接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最终承租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本次房租减免策。转租方为非国有企业的,相关责任主体应与转租方协商,将减免的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方。”
目前我公司已按照文件精神,将减免政策协商落实到位。对于您提出的“转租方加价部分的租金是否减免”的问题,应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及附加服务价值等,与转租方进行协商确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主动接受监督并持续做好服务工作。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