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的提问中7月28日古城办回复时并未明确上报具体哪个部门。说是要求物业向业主做好解释工作,我通过物业微信平台咨询,并未得到回复。
麻烦明确回复,谢谢。
1. 实施方案应该上报至哪个部门?哪个部门?哪个部门?
2. 实施方案由谁上报?由谁上报?由谁上报?
3. 半岛明珠小区的问题是否已上报?是否已上报?是否已上报?
4. 如果没上报,什么时候上报?什么时候上报?什么时候上报?
因为每次提问,咱们区里总是模糊回复,所以每个问题重复3次。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2-08-08 14:42:16
网友您好:
根据《洛阳市电动车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洛阳市中心城区充电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相关内容:对于个人在自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该小区物业表示,只要电业局不要求在电业局出具的物业同意加装新能源充电桩的证明上加章,在小区符合电力安全和小区消防安全的前提下,物业不限制业主安装。 我办工作人员已跟物业沟通,要求物业向业主做好解释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龙区古城办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