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级领导,我在古都天玺购买了一个车位后来车位出现安全问题,需要退款,古都集团下属海晨置业答应退款并承诺31号之前退款,现在已经是31号了,承诺的31号退款,到现在也没有退,也没有人给我联系。据我所知的,所有资料导已经审批过了,程序走完了,早已经在财务了,但是财务就是不退钱,希望领导督促尽快退钱,已经又等了一个月了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2-08-02 15:47:56
尊敬的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古都尚郡”项目问题,现我中心房产监察大队正在进一步推进此事,您可拨打房产监察大队电话进行详细咨询,电话:63205037。
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在平等、自愿、遵循公平的原则上签订的,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未尽事项可以体现在补充协议里,在双方认同合同条款后再行签订。
根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开发企业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将监管银行及监管账户明确告知承购人,并有义务协助承购人或贷款银行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印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并在售楼中心现场公示,购房者应将预售资金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要求开发企业及时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防止“一房多售”。购房人可通过住房中心政务网站,或扫购房合同上的二维码,查看备案情况。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362618、63206063。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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