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 我们和栾川大峡谷漂流签订协议,在合作过程中出现以下几个问题,我们和景区协商退出合作,景区从2020年开始推到2021年,又推到今年解决,今年景区相关负责人变动,导致我们30000元押金至今未退。
1:景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从今年近百人集体翻船,严重擦伤能看出来,在2020年合作的过程中我们的游客也存在这种问题,最后景区私下协调,走的保险,再加上我们安抚客人后没有曝光,及时解决了,从那时我们已经告知景区我们退出合作,景区以漂流结束后协商为由拖到现在没有给解决。 后来我们了解到,在景区开业当天一辆后八轮翻入到景区漂流河道,离漂流客人仅仅不到50米距离,我们联系到当事人,均有证据。
2:在2022年合作期间内,栾川一直下雨(此点可以从栾川县天气预报中心查询),漂流水温过低,导致游客在漂流过程中冻感冒投诉,我们也跟景区协调过,景区一直推脱不给解决。(我们有当事人电话可以作为证明)
3:2020年全国有疫情,洛阳也不例外,这是客观存在的原因。
4:当年景区在洛阳有两家合作社,因为景区问题,导致两家合作社相互竞争,市场管理混乱,我们明确和景区表态退出合作。(有微信截图作为证明)
事故无小事,从今年栾川大峡谷漂流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当中可以看出景区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达不到旅行社收客发团的条件。
以上几点我们先后跟景区负责人联系,负责人态度恶劣拒绝协调,跟栾川陶湾镇姓胡的主任联系,陶湾镇存在明显偏向景区行为(有录音为证)。
希望领导调查此事,退还旅行社押金。还旅行社一个公道。
回复部门:栾川县 2022-07-29 15:14:58
网民您好!在接到您的诉求后,陶湾镇政府高度重视,由主抓旅游工作副职带领文化教育旅游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经核查:洛阳悠旅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和栾川大峡谷漂流(以下简称甲方)于2020年6月6日签订合作协议,协议约定:乙方向甲方交纳3万元押金,乙方发送人数达到4000人,甲方向乙方退还3万元押金,甲方保证漂流天数至少达到50天,如漂流天数达不到50天,无论乙方是否达到4000人,甲方需退还乙方3万元押金。
2020年甲方共开漂52天(有相关证明),达到且超出合同约定的天数,乙方发送人数1800元(有相关证明),未达到约定人数,故甲方按照协议约定不予退还押金。
陶湾镇政府认为诉求人诉求不合理,若还有异议,可通过协议中约定的方式解决。
再次感谢您对陶湾镇的关心与支持。 栾川县陶湾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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