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我带小孩去打水痘疫苗,开元东社区,将我的小孩子姓名开为“黄XX”,作为家长提出异议,开元东回复无法更改。
1、21年2月份开元东让我提供派出所证明,以及小孩落户前防疫站联系方式等资料,通知我已经为我的小孩,做好了姓名变更,并在百姓呼声上回复“家长满意”。21年小孩已经落户,并且户口本姓名为 周XX。
2、根据国家卫健委公布的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接种人员接种前是需要对小孩子的信息进行核对的,确保信息无误,开元东是如何核对的,凭什么认定现在的小孩子是 黄XX???并且在家长提出异议后,不予更改??
3、派出所的证明到底能不能证明已经落户的孩子周XX,就是落户前打过2针疫苗的黄XX,应该怎么确保防疫接种本信息无误?为什么贵单位姓名可以随意开,监护人有户口管理部门的证明还不能证明呢?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2-07-22 16:10:39
网友您好:
您的诉求我们已经受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已转洛龙区卫健委调查处理,随后会在这里详细回复,请您耐心等待并保持手机畅通。
洛阳市卫健委
接到市卫健委网上诉求事项交办单后,洛龙区卫健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核实,经核实2020年儿童黄xx自福建迁入我辖区居住,开元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据福建接种记录办理相关手续进行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2021年该儿童家长要求变更儿童姓名、父母等信息,依据家长出具福建公安机关手写证明复印件,经各级单位协调接种单位变更儿童姓名黄xx为周xx。但该儿童使用曾用名已在我辖区接种多剂次疫苗,为确保接种痕迹,保证接种安全,儿童信息显示为:“周xx曾用名黄xx”,家长确认信息无误。现家长诉求删除曾用名黄xx,经请示市疾控,曾用名黄xx接种疫苗信息无法修改,故备注曾用名无法删除。
洛龙区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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