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锦龙大道尚品一号小区被市政通知要规划收费停车场,通知的纸质单据无任何单位盖章。相关领导给个回复!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2-07-25 11:32:08
网友您好:
为落实宜阳县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数字城管建设、智慧停车平台提升的工作要求,推动城市公共停车场智能化升级改造,实现智慧停车诱导,推行联网管理。按照《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城市区公共停车场实行联网管理通知》的工作要求,为规范我县停车管理,迅速推动县城建成区各公共停车场加入“宜阳城市停车”智慧平台,提升公共停车泊位使用功效,对符合停车管理条件的城市道路(已征用或划拨的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建设用地)将有序纳入“宜阳城市停车”智慧平台的管理。 宜阳尚品一号周边公共区域符合停车管理的城市道路(已征用或划拨的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建设用地。依据《洛阳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按照规定设置为公共停车场。5月30日主管部门已经提前通知建造智慧停车场,6月2日开始发放张贴公示公告,公示已有48天,近期对城市道路进行改进。依据宜阳县发改委〔2021〕203号文件规定,该处公共停车场实行有偿停车收费,由洛阳崇弘停车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管理,纳入“宜阳城市停车”智慧平台。
宜阳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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