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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公积金提取问题

    本人工作单位在宜阳,在宜阳交的公积金,户籍地在洛宁,现在为偿还房贷需要提取,请问能否在洛宁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谢谢回复

    lyd_j39uH012lY 2022-07-20 评论0 浏览918 编号 20220720100201268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07-20 13:34:27

尊敬的网友:您好!
        职工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需持以下材料:(一)合同签订之日起 5年以内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且加盖“房管部门合同备案专用章”)或《现房买卖合同》原件。(二)已付购房款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三)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四)提取申请人本市的中、建、工、农、交、邮储、洛阳和中原银行任一委托银行的储蓄卡(Ⅰ类账户)。(五)购买非我市行政区域以内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与购房所在地属同一行政区域内(市一级)),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缴费明细(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应与购房所在地属同一行政区域内(市一级),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非销户状态且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满6个月以上)。自2020年11月3日起,本服务事项全市全网点通办。
        如对我们的电话答复还有疑问请致电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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