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2-07-22 10:46:2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经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在规定的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五十六条和第九十三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但是,依据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您的车没有在停车泊位停放,违停事实清晰。如有异议,可到七一路5号陈述申辩,联系电话:6111116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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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755
2023-02-24 09:41:12
【洛阳市西工区】
已经说了临时停车不影响人 又说不在停车泊位停车 自相不矛盾么 人性执法就是看执法人员的个性 想贴就贴 心情好就不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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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230647
2022-07-20 12:57:10
地铁终点站杨湾道路两边当时停车位已占满,是不是没有停在停车位的车都叫违停,那这200也太好赚了,请问道路两边有禁止停车的标志吗,影响交通行驶了吗,地铁站旁是不是还要建个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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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230657
2022-07-20 12:48:57
地铁站杨湾道路两边就那几个停车位,是不是没有放在停车位的都叫违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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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202365
2022-07-20 10:21:44
违法停车对不对?违法后不及时处理对不对?见到违法的,执法部门不该执法?文明停车卡推出后,变成所谓的首违免罚,15分钟光明正大违停堵路政策取消,这已经公示一个月,执行半个多月了,所以还应该给有违法特权的帖主取消吗?或者在原地等帖主回来取消罚单?其他的违法不用管了?违法后不处理,难道不该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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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202365
2022-07-20 09:07:09
挺有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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