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7月7日购买慧明泉桶装水,期间一直拉肚子(以为是自身原因),直至7月14日下午1点发现桶装水内壁漂浮物,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食品把关不合格,水厂自身监督不力以及相关部门是否抽查过,另外到现在水厂一直回避此问题,也未表示歉意,我的诉求按照食品安全法进行赔付。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2-07-15 17:35:1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诉求我们收悉。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支持。由于您没留下个人的电话号码无法与您本人联系及被诉求地址。无法开展进一步的工作。电话:67912257.孟津区市场监管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