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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关于偃师亚新橄榄城违规交付铂郡b区11号楼10号楼投诉

    偃师亚新橄榄城b区原定于2021年12月31号交付(与A区6号楼、8号楼等合同交付时间相同),违约未交付,在业主和住建部门的努力下,第一次定于2022年3月31号进行交付(实际未交付),后经过住建部门和业主以及亚新的协商下定于2022年5月31号进行交付(验收)实际到6月30号仍未得到住建部门的验收,房屋质量不可知,但是偃师亚新集团于7月1号通知部分业主开始验房并进行实际交付,期间与住建部门沟通可以拒绝交付,但是1、亚新违规交付的行为是不合规定2、亚新违约的行为是非法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亚新集团未尽到及时通知规定,更是藐视国法历次拖延行为,请相关部门进行稽查。

    亚新目前违规及违法行为情况如下:1、违规交付,不经住建部门验收。不能确保房屋及相关质量,枉顾业主人身安全;2、违约,根据合同法规定实际产生的违约费用请及时兑现3、违法,根据民法典规定,未能尽到相应的义务。

    雒城人 2022-07-13 评论0 浏览7394 编号 20220713193107541 [偃师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2-07-14 17:59:32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偃师区住建局暂未收到开发企业的竣工验收申请,工作人员已通知开发企业积极完善相关资料手续,尽快组织竣工验收,目前您可拒绝收房;项目延期交付违约的问题,可依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条款要求开发企业进行赔偿。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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