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水岸绿洲项目19号20号楼及同批出售房屋延迟半年交房于2022年7月1日交房,理由为疫情防控和政府扬尘治理要求,在房屋未完全竣工情况下强制业主交房,且必须交房签字后缴纳物业费才允许看房。
现就延迟交房及无证交房向有关部门进行如下提问:
1.未竣工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是否符合交房要求,
2.未取得《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是否符合交房要求,
3.未取得《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是否符合交房要求
4.对于售楼部摆放停工记录中无正式政府文件的微信文字通知的扬尘管理要求是否合理。
5.对于开发商不签字不让看房,不交物业费不让看房的要求是正规操作吗?
6.询问延迟交房是否有补偿,开发商销售回复:没有,该去法院起诉就起诉。
询问索看质量认定书和竣工备案表,开发商销售回复:没有,该房管局举报就举报,汝阳县都这样先交房再备案,监管部门是否允许未竣工备案,未第三方测量就交房? 是谁给的销售这么硬气的回话,随便起诉,随便投诉。
请房管部门查证和回复。
另:一场雨是检验房屋的最好凭证,如图。这像是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吗?
回复部门:汝阳县 2022-07-14 09:37:10
网友您好:
收到反映的问题后,我们立即安排专人调查落实。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我中心已要求开发企业及时与您电话联系解释沟通,并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汝阳县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2年7月16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