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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关于空置房屋物业费的最新规定,对空置房物业费是否有优惠。
物业费 宜阳县 空置 优惠 房屋 空置房 是否 规定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2-07-08 10:33:13
网友你好: 目前我县未出台空置房物业费减免优惠政策。根据《洛阳市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洛发改【2018】3号第八条规定:物业竣工已交付使用的房屋(包括业主空置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与开发建设单位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次月交纳。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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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d456 2022-09-23 11:23:55
《洛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收费办法》),其中第15条明确规定:“物业产权人已办理入住手续,但暂不居住的空置住房,半年以内物业服务费按规定或约定收费标准的50%缴纳,超过半年仍未居住的按规定或约定收费标准的70%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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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795507 2022-07-08 08:22:28
同问,同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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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223762 2022-07-07 19:12:59
说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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