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6日13:52-13:55之间,在涧西区西苑公园九都路口的快车道上,有一辆白色Honda轿车,车牌号为豫C955YC在距离路口20米处的快车道上急停,差点导致后车追尾后,还从车内上下客。违反了交规,对交通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无视停车位置的不当且缓慢上下车对车辆行车安全和人行道上的非机动车和行人安全都造成了极大的隐患。
在路上遇到有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交通堵塞是不可取的。作为我市公民,本人对此种忽视安全的行为深感担忧。我曾电话尝试举报违章行为,但被告知以前的“河洛人人拍”已经无法使用,举报人需亲自到交通大队,持本人身份证件和他人违章的录像证据进行记录后,交通大队才能对相关内容进行核实查证。由于本人无法请假去交通队做笔录,同时由于事情发生的太快,没有机会进行视频记录,所以无法及时上报本次违章行为。本人认为这对正义的市民来说是一种消极的鼓励,所以认为此种处理略有不当。因为1.对于违章行为进行及时上报是市民的责任,2. 对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并处理是交通队的职务要求。我市日常的交通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持,对有破坏秩序的存在进行劝导,市民和交通大队同样义不容辞。要求市民举报必须亲自持证件和证据到交通大队坐记录后才能举报是对市民间自行互相监督的负向鼓励,会造成违章的存有侥幸心理,而遵守交规的正常出行却受到阻碍,这会激励更多的人选择尝试违章而心知不会受到惩罚,从而造成更多的“漏网之鱼”,最终会导致交通部门的管理成本不断升高,管理难度不断加大。
本人对这次的交通部门的处理进行投诉。同时希望,我市交通部门早日恢复线上举报的途径,减小举报和投诉问题的阻碍,推动我市交通更好更快地发展。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并尽早回复。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2-07-08 17:30:42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我们已安排辖区交警调取视频监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查处理。同时,在日常交通违法举报过程中,为方便调查处理,您可提供视频证据或使用“河洛人人拍”依法进行举报。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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