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我为已故家人在凤凰陵园购买了墓地,当时在购买墓地时,收费人员只说了交3800元用于购买墓地,并没有说20年后要收取管理费,通知贴出后我询问墓地管理人员,当年购买墓地时作为墓地管理方有没有和我签署20年后要缴纳管理费的协议、或者合同之类的凭据,墓地管理人员说没有,就说有民政局的文件让收的。我的问题是有没有这个文件是不是强制性的,如果有,是不是对文件出台前和出台后购买的墓地都要收取墓地管理费,再一个问题,凤凰陵园在公告中写明不缴费的按照无主墓处理,我交的3800元是购买的墓地钱,作为墓地管理方是否有权剥夺我已购买的墓地。
回复部门:民政局 2022-07-07 08:49:02
网友:您好!
收到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民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民事发〔1992〕24号)第十七条:“凡在经营性公墓内安葬骨灰或遗体的,丧主应按规定交纳墓穴租用费、建筑工料费、安葬费和护墓管理费”。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8〕25号)第二项第(三)条:“公墓单位要加强对公墓养护费、绿化费的提取和管理工作,单独建帐、专款专用并接受上级民政部门的监督”。
《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公墓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二十年的墓穴管理费。墓穴管理费用应用于公墓的管理、养护和绿化,不得挪作他用”。
公墓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应按公墓维护管理的实际成本及合理利润核定。具体收费标准、方式在遵守政策法规的原则下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或达成的协议为准。
建议您与凤凰陵园关于维护管理费方面的纠纷,双方可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如果您还有相关问题,可拨打市民政局办公电话63921565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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