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烟草证政策会不会放宽,想办个烟草证,一直卡在人口密度上!
回复部门:烟草局 2022-07-05 10:41:33
尊敬的网友,您好!依据2021年发布的《洛阳城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要求, 烟草制品零售点的设置要有适当间距,且不得相邻。其中第九条,(二)经营场所属于下列区域,零售点数量达到下列规定上限的,不予设置零售点:
1.以集中交易商品为主的集贸市场(含沿街门面房),包括但不限于农副产品市场、日用工业品市场、综合(批发)市场等消费品市场,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下的,设置零售点不得超过2个;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50万平方米以下的,每超过1万平方米可增设1个(余数达5000平方米以上的按1万平方米计算),但总数不得超过5个;面积在50万平方米以上,在核定5个零售点的基础上,每超过2万平方米可增设1个(余数达1万平方米以上的按2万平方米计算),但总数不得超过10个。
2.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同一校区)、厂矿、军队大院、拘留所、看守所、戒毒所、监狱(监区)等内部场所,按照人数适当设置,最多不得超过5个。
3.封闭式景区内部设置零售点,最多不得超过5个。
4.火车站、飞机场、汽车客运站大厅内(含售票厅、候车室、大厅区域内各通道及走道、上下客区)零售点按占地面积和人流量的大小适当设置,最多不得超过3个。
5.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封闭式居民住宅小区内按照居民户数设置零售点,不满200户的设置1个;每超过100户增设1个(余数达50户以上的按100户计算),最多不得超过5个。
6.行政村、社区居委会的农村部分按照村民人数设置零售点,不满500人的设置1个;每超过500人增设1个;行政村在国道、省道、区道和镇村公路两侧仍按所在村村民人数设置零售点。
7.其他实行封闭管理的特殊场所,根据人员数量可设立1-2个零售点。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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