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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洛宁县永宁大道段警车未礼让行人

    6月25日12点零几分(提供的视频时间,因行车记录仪电池问题有误差,约半个小时),途径洛宁县永宁大道的第一高级中学路段,有行人电动车穿越马路,我驾车进行礼让行人,我车后方紧跟一辆警用车辆,车牌(豫C6387警),对我鸣笛催促,我没有让行警车,因警车未使用警笛鸣笛,从而我认为非出警状态未进行让行,在停止线前有明显的礼让行人标识,而警车实线变道从右侧超车通过,未进行礼让行人。且车中人员对我骂骂咧咧,回头目瞪我。身为公职人员,应尊法守法,才能更好的服务大众。洛宁县整体交通道路安全隐患很大,非机动车上机动车道,逆行到处可见,希望有关部门重视。

    豫C0379 2022-07-01 评论4 浏览7263 编号 20220701080940259 [洛宁县]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2-07-01 10:38:51

网友您好:经调查,豫C6387警车辆为我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值班车辆,6月25日12时左右城区所民警驾驶该车辆出警,行驶至永宁大道和文昌路口时,发现前方有车辆在交通信号灯绿灯时,仍然停留原地,民警一是需要紧急出警,二是怕前方车辆驾驶员没有注意信号灯的变化,因警车警灯警笛损坏不能开启,无法使用喊话器提醒前方车辆,随后民警就变道然后摇下车窗进行提醒后,随即出警,未发生骂骂咧咧和回头目瞪等行为。


洛宁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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