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路特色商业步行街项目是洛阳中京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开发的商业项目。该公司与马某某及其合伙人签订意向,由马某某等负责向外承租中京公司所属的营业性餐饮小推车的招商业务。2021年5月24日,马某某与商户协商小推车承租事宜,因该项目是政府重点工程,项目由洛阳中京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所开发。基于对大公司的信赖,我们小商户随即向马某某交付押金,预定了一个摊位及小推车,约定交款后签订租赁合同。在中京公司周公路步行街项目招商办公室分别于2021年5月24日,2021年5月27日,2021年6月6日分四次转款1000元,1万元,6000元,900元给马某某。我们向马某某交付款项后,他既迟迟不与我们签订合同,又不提供摊位,更不交付已由中京公司制作完成的小推车,致使我们在全额交款后至今无法经营,给我们在经济,时间,精神上造成了重大损失。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彻查,还我们小老百姓一个公道。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2-07-04 16: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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