瀍河区伊蓝春天小区所交物业费从来没有提供正规发票,物业说可以拿着收据到税务部门换发票,也说收据都在税务部门备过案,连物业请来的法务说也可以,只要备案可以正常使用,请问税务部门这样的说法是否合法合规?如果不合法合规,能否来调查一下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22-06-30 11:21:35
网友您好:
您的问题我局已经收到,经调查,该商家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情况属实。现工作人员已责令商家为您开具了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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