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到9月,雨水泛滥,翰林院20号楼很多业主家都向物业反应了外墙渗水情况。物业今年年初组织动用大修基金来维修外墙。
但是在维修时,没有维修我们家的,说是按报修记录来维修的,没有登记我家的情况。2021年8月,我电话报修物业接电话说知道了。 通话记录见下图。接下来我和物业沟通此事,物业说报修时可能忘登记了,等下次大修基金维修时再维修。
我对物业对此事的处理非常愤怒,夏季又要下大雨的时候,我们的渗水能一直等着吗?动用一次大修基金是很复杂的事情,而且也是有间隔性的,物业所回复的等下次大修基金再维修简直遥遥无期!
我现在的诉求是:物业动用大修基金来维修外墙这是合理的,但是但因为物业工作人员的工作疏忽,造成了漏修,应该承担责任并且马上补修,而不是推诿扯皮,物业忘记给我家的登记耽误了后来的维修,责任在于物业,应该由物业进行马上补修!
经过我投诉百姓呼声,物业部经理上门查看了漏水的痕迹,并且承诺进行补修,并且打电话代替我又签了动用20号楼大修基金的签字。
但6月20日,物业对20号楼二单元五楼进行了外墙漏水补修,但仍然没有对我们外墙漏水进行补修!!!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2-07-01 14:58:57
网友您好:
我单位已要求物业企业及时排查处理,物业企业已于6月29日对业主外墙补修完毕。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龙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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