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中心城区划拨土地上房地产转让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洛政〔2017〕38号,此文件有效期2020年12月31日到期。既然写明了有效期,就应该执行。之前有部门回复说:在新文件出台前,继续执行旧文件。如果是这样,干嘛写有效期?
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06-28 16:38:17
尊敬的网友,你好!洛政(2017)38号文件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为了不影响后续群众和单位申请办理有关事项,为了持续解决好此类问题,我局申请延长该文件使用有效期,在新文件出台前,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洛政(2017)38号文件过渡期期间继续执行。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性文件必须设定有效期,为此,请给予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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