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三号与张衡街滨河南路本人居住小区(瀛洲蓝郡)小区楼下车辆豫CYS678被你局工作人员贴违停罚单!首先对你局工作人员炎炎夏日,不辞辛苦,致以敬意,并与次日进行申诉,回复不符合申诉,对此对与此事是否公平,公正!合理……提出以下几点疑问!
首先按照标准规范停车,无压盲道,无堵塞交通道路,更没有随意停放,完全按照规范停车!相对于其他商铺门口横七竖八车辆你们是否应该加强管理!
再者执法期间为什么不能公平公正,如果按照你们要求违停的话,同一时间左手边上车辆……商铺门口车辆是否更不规范!为什么不能做到公平!
其次如果停车位置不在你们所谓规划的线内……你们南北两边划线是否合理,不知道是合理规划,还是随心所欲,领导可否有实地进行考察!北边如若停车位置违规,那商铺在门口乱打乱建又是否合理!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2-06-28 10:04:24
网友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经核实,您的车辆违法停放在人行道上,我单位工作人员依法采集违停信息并开具违停告知单,且针对同一时段,同一地点、同一区域违停车辆均予以整治。此外,工作人员在该路段巡查未发现商铺私搭乱建情况,后期我单位会对该路段加强管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感谢您对洛龙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洛龙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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