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排新能源车停在北航未来派门口的充电桩充电,但是被贴罚单,致电咨询,说是充电桩建在人行道上不合理,不能停那。请问为什么批准在人行道建充电桩,又不让用户使用?这是不是应该城管部门和充电公司协商一下,直接给车主贴罚单合理吗?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2-06-24 10:12:48
尊敬的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将该问题答复如下: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诉求人车辆未停放在正规停车泊位内,执法人员在对该路段违停车辆进行治理时,对于没有停在正规停车位和停车场的车辆依次进行治理。关于诉求人所述充电桩问题,我大队将积极与充电桩管理方核实相关情况。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监督,也呼吁大家规范停车,将车辆停放在正规的车位和停车场,不要为图自己方便,妨碍交通和他人出行,我们执法人员也会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涧西区城管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