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洛新开发区嘉南美地小区买的房子,至今没有办理交房手续,没有入住,长期空置,近期物业打电话让交物业费,让交两年物业费,一共2600多,买房子的时候签的合同是天天物业,因物业不作为,被业主委员会申诉换了物业公司,新物业凭什么收取我两年物业费,再说国家明文规定,长期空置的房子即使是需要交物业费,也是按50%收取的,为何此物业不按国家政策规定走呢,本来就是疫情时期,我另外一个小区物业还减免物业费,嘉南美地新物业 来不到一年,我房子长期空置没有办理交房手续,就收取物业费,请相关部门给我回复!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2-06-22 11:02:39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洛新产业集聚区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洛新产业集聚区联系物业,了解该小区物业收费规定没有半价之说,望业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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