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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咨询下关于西工区丹城路10号院(省建三公司),这边电费收费是物业每2个月抄表收取一次(非供电公司直供小区,电费是由物业代收),但是物业表示如果是租户或者外来买房人员,电费会额外收取20%作为线损费,而本公司人员则不用收取(按照收电费的人员的说法是,本公司,即省建三公司,会补助本公司人员,所以不收取这类费用,但实际上省建三公司早在08年就私有化,股份制重组了...换句话说就是破产了)
所以我想咨询下,这个小区的物业额外收取20%电费(作为所谓的线损费)是有具体的文件或者协议存在,还是某种歧视性的乱收费?
谢谢。
电费 收取 损费 物业 公司 丹城 号院 人员 小区 咨询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2-06-15 15:35:2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经核查,丹城路10号院(省建三公司家属院)为转供电,电费由广宁物业负责收取,省建三公司针对本单位职工有规定,单位职工按0.568元/收取电费,租户或外来买房户增收20%的线损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唐宫路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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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ertyuiop 2022-06-21 09:06:40
多收电费就是违法了,而且广宁物业也没有具体的文件只是口头告诉你租户新买的多收。说白了就是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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