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伊滨区买房,在中原银行贷款,现在还款已经一年多了,我想提前还款,但是联系银行客服经理,客服经理告诉我只能选择减少月供的方式,不接受缩短贷款年限的方式。(签订贷款合同时并未在合同中说明不允许缩短贷款年限)。请问:减少月供和缩短贷款年限是国家给我们老百姓的选择权利,为什么银行要单方面限制我们只能选择他们规定的方案呢?这符合国家政策吗?希望有关部门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恢复我们的权利
回复部门:银保监分局 2022-06-08 11:19:36
网友你好,感谢你对我分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选择还款方式是借款人的权利,而为保证这一权利顺畅履行不受侵害,通常在签署的贷款合同中已提前做出明确约定,将双方权利义务以合同这一法律文书形式确定下来。如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而你想要变更还款方式,可通过与银行协商解决。请你先详查贷款合同,确定你的权利约定内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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